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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政治人物

林宜瑾

林宜瑾

要点

出生日期1969年8月25日
就读于國立成功大學
职业政治人物
出生地臺南市
担任职务臺南市議員
黨籍民主進步黨
主要作品台灣基層女性參政困境之分析──以縣市議員為例
信息框全部数据 7
选区
臺南市第四選舉區
选区
第九選舉區(永康區、新市區) → 第七選舉區(永康區)
选区
第十選舉區(永康市、新市鄉)
出生
1969年8月25日臺灣省臺南縣(今臺南市)
政党
民主進步黨
学历
臺灣省立臺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
宗教信仰
長老宗

林宜瑾(1969年8月25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新潮流系成員,臺南市人,現任立法委員,曾任臺南市議會議員、臺南縣議會議員、民進黨中央常務委員、野百合學運校際代表。

政治生涯

2011年3月10日,林宜瑾原投入臺南市第五選舉區立法委員黨內初選,後宣佈退選。

2015年3月15日,投入臺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黨內初選,敗給黃偉哲。

2017年2月民進黨在基層農會選舉慘敗以後,林宜瑾在民進黨中常會上向總統兼黨主席蔡英文指控,黨內高層任意放話,將敗選責任推給與她同屬新潮流系的臺南市市長賴清德、高雄市市長陳菊等人「太卑劣」。

2023年競選連任期間,《菱傳媒》聲稱林宜瑾自2020年起與一名國中教師外遇,導致該名教師與妻子離婚並放棄3名子女的撫養權。林宜瑾和該名教師均否認有關報導。林宜瑾認為報導是中國國民黨候選人李全教的抹黑手段,並控告其妨害名譽。

爭議

涉嫌詐領助理費

2024年8月,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檢調人員搜索國會辦公室及立委服務處,後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其辦公室主任則被裁定羈押禁見。

2025年10月,台南地檢署指出林宜瑾自2009年到2024年間涉嫌詐領1412萬餘元,起訴林宜瑾、黃姓服務處主任、黃姓助理等三人。由於林宜瑾繳回所有犯罪所得,檢方請求減輕刑責。2026年7月,臺南地方法院一審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

「兩國條例」事件

2026年1月3日,林宜瑾領銜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將法案名稱更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擬刪除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及「地區」等涉及統一指向的字眼。但是在當天下午就自行撤案,並自行塗銷立法院議事處的送案紀錄。然後就沒有再次送案。

選舉紀錄

年度 選舉屆數 選舉區 所屬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備註
1998 第十四屆臺南縣議員選舉 臺南縣第十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4,652 6.37%
2002 第十五屆臺南縣議員選舉 3,848 4.90%
2005 第十六屆臺南縣議員選舉 9,512 9.33%
2010 第一屆臺南市議員選舉 臺南市第九選舉區 12,697 9.85%
2014 第二屆臺南市議員選舉 16,659 13.07%
2018 第三屆臺南市議員選舉 臺南市第七選舉區 10,249 9.34% 選舉區重劃
2020 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 臺南市第四選舉區 113,046 59.11%
2024 第十一屆立法委員選舉 104,688 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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