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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冠章

寶冠章

要点

成立日期1888年1月4日
隶属于勳章
国家日本
信息框全部数据 6
類型
勳章
创立
1888年1月4日
君主
德仁天皇
分类
勳一等至勳六等
上級
文化勳章
下級
文化功勞者褒章

寶冠章(日語:宝冠章/ほうかんしょう,羅馬化:Hōkan-shō)以日本皇族女性為主要授予對象。寶冠章以其造型聞名,其中大綬章正章鑲嵌108顆珍珠、副章鑲嵌209顆珍珠,與大勳位菊花章頸飾同列為日本勳章中造價最高者。

概要

1888年(明治21年)1月4日制定,最初只有設立勳一等至勳五等的5個階級,1896年(明治29年)4月13日追加至勳八等,2003年(平成15年)11月3日廢止勳七等至勳八等。

旭日章針對男性授勳,寶冠章則針對女性授章,因此被視為旭日章的女性版,但最高級的勳一等寶冠章(現寶冠大綬章)的授與僅限皇族女子和明治天皇與大正天皇生母。舊制榮典制度下,旭日章與寶冠章高於瑞寶章,當時日本平民女性最高可獲得勳二等寶冠章,2003年(平成15年)榮典制度更正,旭日章、桐花章及菊花章也可授與女性,寶冠章則限定皇族女子、外國女性皇族或顯貴等的禮貌性授勳。

在贈勳階級上,早期對外國女性的禮貌性授勳中,女王、皇后等皆贈與勳一等者,現今對女王、王夫、女王儲、女性國家元首則改贈大勳位菊花大綬章,皇后、公主、國家元首女性配偶改贈寶冠大綬章;在日本,皇后、親王妃(包含即將成為親王妃的女王)及內親王授與寶冠大綬章,王妃及女王則授與寶冠牡丹章(舊制勳二等寶冠章)。

種類

寶冠章由上至下分為6級。

  1. 寶冠大綬章 - 皇后、親王妃、內親王,綬為金黃底雙紅線,並於左胸佩戴副章。
  2. 寶冠牡丹章 - 王妃、女王
  3. 寶冠白蝶章
  4. 寶冠藤花章
  5. 寶冠杏葉章
  6. 寶冠波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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