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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市根据一系列行政文件而设置,包括《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共16市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的通知(中编[1994]1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86号)》等文件。1997年3月,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减少为15个。
国务院关于新增副省级市的态度较不积极。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要在总结16市经验的基础上,对其它省会城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标准,统筹考虑,适当时候,对条件成熟的省会城市的级别问题提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批。不过,自1997年原副省级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以来,尚未有其他城市增补成为副省级市。
政区级别
副省级是指该市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而非该市的“行政区划级别”。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指出:“一、关于与省的关系问题。16市定为副省级后,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即在“行政区划级别”上,副省级市仍然属于地级市。
机构级别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等规定,副省级市的市直机关、市辖区和县的级别,比照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机构级别确定,即“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市辖区及其工作部门的级别,可比照市直机关相对应的关系确定;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级别仍为处级,其工作部门仍为科级。”
《通知》规定:
国务院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工作人员,按下列职务对应关系确定级别工资:局长、副局长、司长、副司长职务分别相当于国务院部委的副部长、司长、副司长、处长;处长及以下职务与国务院部委的相同。职务工资套改按下列标准执行:局长、副局长分别执行国务院部委副部长、司长的职务工资标准,司长、副司长的职务工资标准分别比国务院部委副司长、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高一档,处长及以下职务执行国务院部委相同职务的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副省级市机关的正职是副省部级,副职是正地厅级;市直机关、市辖区机关的正职是正局级(俗称正局副厅级),副职是副局级(俗称副局正处级);市辖县和县级市机关的正职是正处级。特别地,副省级市市直机关工作部门、市辖区直机关、市辖区街道办事处的正职也是正处级。
特点
特殊会议
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
全国计划单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自1985年起,在各计划单列市轮流举办,后于1999年更名“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至2012年9月已举办27次,然而自此再未举办。
民主党派的工作联席会议
2008年6月,全国副省级城市九三学社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此后,九三学社相继在各副省级市轮流举办了十八次工作联席会议。最新一次是2024年9月在杭州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
中国农工民主党每隔半年一次,在各副省级城市轮流举行工作联席会议。最新一次是2024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第十次会议。
中国民主同盟于2005年召开第一次盟务工作联席会议。最新一次是2024年9月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九次会议。
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
全国政协每年在各副省级城市召开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后来改名为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但参会成员单位仍均为副省级市。最新一次研讨会于2024年10月在青岛召开。
主官高配
目前在中国大陆,其它地级行政区主官高配为副省级的情况有:
但是这些行政区仅限于个别官员的级别高配,并不会如同副省级市般扩充到所有官员。
计划单列市
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代,一些市由于其特有的经济地位而被称为“计划单列市”,享有省一级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较大的市
较大的市指的是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制定地方性法律与规章的城市。副省级城市则无须国务院审批,自动成为“较大的市”,拥有立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