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傳世文獻中稱隨國,是西周早期至戰國中期位於今湖北省隨州一帶、漢水以東的姬姓諸侯國。據出土青銅器銘文,其先祖為西周初年重臣南宮适(銘文作「伯適」,受封稱「南公」)。
曾國在傳世文獻中幾乎沒有直接記載,其歷史主要依靠考古材料重建。自1966年京山蘇家壟出土有銘銅器、1978年曾侯乙墓發掘以來,葉家山墓地、郭家廟墓地、義地崗(文峰塔)、棗樹林墓地、擂鼓墩等曾國墓地相繼發現。據湖北省博物館館長、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長方勤介紹,迄今考古發掘已確認的曾侯墓達16座,另有考古勘探認定的4座曾侯墓與10座夫人墓葬,已可勾勒出西周早期至戰國中期約七百年的發展脈絡,使曾國成為兩周時期唯一一個能主要利用考古材料構築其基本歷史的諸侯國,方勤稱之為「考古寫就了一部曾世家」。研究者亦指出,曾國的墓葬遺存與銅器銘文構成連續的鏈條,是研究先秦歷史書寫與歷史記憶承傳、斷裂及重構的極佳個案。
名稱族姓
先秦三個「曾」
先秦時期至少有三個名為「曾」的邦國,須加分辨:
- 東土之曾:傳世文獻寫作「鄫」或「繒」,一般認為是夏禹之後、姒姓,今山東蘭陵一帶有鄫國遺址。《左傳》襄公六年載莒國滅鄫,而《戰國策·魏策四》又稱「越人亡繒」,似在被莒所滅後又一度復國。
- 西土之曾:文獻寫作「鄫」、「繒」或「曾」。據《國語·鄭語》、《國語·晉語一》、《竹書紀年》、《史記·周本紀》及清華簡《繫年》,它曾與西申、犬戎一道攻滅周幽王,位置當在西土;有學者認為亦屬姒姓。
- 南土之曾:即本條所述隨州一帶的姬姓曾國。
董珊曾提出「曾分為三」說,主張周克商後山東地區的曾人在周人逼迫下分為三支,一支留在原地,另兩支分別遠赴今陝甘交界處與湖北隨州,三個曾國都是姒姓。此外,另有學者據《左傳》襄公元年主張今河南新鄭附近亦有一鄫國,然並無實據。
「曾」這一國名長期不為人知。1966年7月京山宋河區坪壩公社蘇家壟出土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銅器97件(其中10件有銘、6件銘為「曾侯中子斿父」等),才引起學界注意;其後湖北隨縣、棗陽、京山、襄陽及河南新野又連續出土有銘曾國銅器,並使南宋《歷代鐘鼎彝器款識》等著錄中一批傳世曾器的來源得以歸正。1972年湖北省博物館整理蘇家壟材料時請教古文字學家張政烺,他指出兩周時期有三個「曾」,「曾」字既可從邑作「鄫」亦可從糸作「繒」,山東之鄫與河南柘城之繒史有明文皆為姒姓,而南陽之繒則可能是西周早中期周王室在江漢流域所封的姬姓之國,故簡報寫道「這次湖北京山發現的曾侯銅器,應當屬於在湖北境內的姬姓曾國」。
姬姓的確認
1933年安徽壽縣朱家集戰國楚墓出土一對大型曾姬無卹壺,銘文有「隹王廿又六祀,聖桓之夫人曾姬無卹……作宗彝尊壺」等語;劉節《壽縣所出楚器考釋》據此指出這裡的「曾」不是古書中常見的姒姓曾國,而是一個姬姓諸侯國,學者始意識到姬姓曾國的存在。銘文以「聖桓之夫人」標明其夫家、以「曾姬」標明其母家的國名與姓,正合於西周至春秋金文女性稱名中「區別」與「定位」的基本原則。
其他支持姬姓的材料尚有:義地崗墓地所出曾仲姬壺,屬於曾國行輩為仲的姬姓女子;周王孫戈(《殷周金文集成》11309)銘文顯示曾國公族自稱「周王孫」,是周王室的宗支。此外,南宮嬭簠蓋與山西翼城晉國墓地所出「南宮姬作寶尊鼎」表明南宮氏外嫁女子為姬姓,可知南宮氏與南土之曾一樣均為姬姓。
傳世文獻方面,《左傳》桓公六年《正義》引《世本》云「隨國,姬姓」;但《風俗通》、《路史》等晚出文獻則稱隨為神農之後、姜姓,當是附會神農氏興於隨州傳說的結果,另有隨國祝姓之說。《左傳》定公四年吳人對隨人所言「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周室何罪」,可與僖公二十八年「漢陽諸姬,楚實盡之」互證,說明吳人清楚隨國屬於「漢陽諸姬」。
族源爭議
葉家山墓地的發現一度使曾國族姓問題再起疑雲。該墓地的墓向為東西向,此種墓向見於嬴姓、嬭姓等族姓貴族墓葬,而與常見周人貴族墓葬的南北向不同;M1、M3、M27等墓出有商人色彩的器物或墓葬形制,其中M1的隨葬器物形制、銘文多見日名,並有腰坑、內埋犬的葬俗,顯示明顯的殷遺民色彩。黃銘崇認為葉家山墓地的商器來自「分器」,但M1的腰坑與埋犬葬俗指向墓主人的商遺民身分,故難以逕以分器現象解釋。
韓巍因而推測,曾國公室原本並非來自姬周集團,其姬姓來自賜姓(「周賜姓說」),並指出召、榮等家族有類似情形;從傳世文獻所記南宮括事蹟看,南宮括的確更像是周文王延攬的賢士。王澤文、黃益飛亦強調曾國公室並非出自周王室嫡系。陳民鎮認為,無論曾國公室確出自姬周集團抑或受賜姬姓,至少在春秋時期曾國與姬周集團已有共同的集體認同,並在集團內部彼此相互承認,這種認同很大程度上也得到其他集團的承認。
稱謂與爵稱
考古出土曾國銅器銘文中有「曾侯」、「曾公」、「曾伯」、「曾子」等多種稱謂。王世民指出,曾國青銅器銘文中能夠肯定的爵稱僅有「侯」一種;黄尚明與黄凤春所列曾侯世系表亦僅收錄自稱「曾侯」者,黃鳳春認為「公」、「伯」多屬尊稱,但不排除其中有後來繼位為侯者。
關於「曾子」一類稱謂的性質,朱鳳瀚作過專門討論。他指出,春秋金文中以「子」冠以國名的自稱,除秦以外主要流行於漢水、淮水流域及漢淮之間諸國,其中姬姓者較少;由楚、曾等國金文可知,此種稱謂與爵位(子爵)無關,而是帶有一定的親屬稱謂性質,所冠國名即「以國為氏」,使用者為列國公族成員中的國君與諸公子,公子並不限於太子;一些小國可能受鑄造青銅器能力的限制而以國君作器為多,故今所見冠以國名之「子」多為國君。他並指出,這種稱謂並非東周文獻所云先君薨而未葬時繼位者的自稱;凡以「某(國名)子」自稱之器,主要用於個人日常生活及在本家族內宴樂族人、僚屬等禮儀,而國君自稱「公」、「侯」之器則多用於以國君身份進行的國家祝禱禮儀活動;至於《春秋經》統稱所謂蠻夷之國君為「某(國名)子」,實為帶貶稱性質的他稱,並不合於春秋金文所反映的歷史實情。
地望疆域
隨州東北部、西南部分別為桐柏山與大洪山山系,兩山系之間自棗陽至隨州形成一條狹長通道,稱隨棗走廊。沿此走廊由南陽盆地經襄陽、棗陽南下可直貫漢水下游,既狹窄又無山系阻擋,是周王朝控制南方的軍事要衝。漢水下游以東的隨州地區史稱「漢東」,周王在此分封有眾多姬姓諸侯,素有「漢陽諸姬」之稱;《左傳》桓公六年稱「漢東之國,隨為大」。
西周早期曾國的位置可由銅器銘文推定。與葉家山墓地時代相當或稍後的中甗(《殷周金文集成》949)銘文云「王令中先省南國,貫行,設庇,在曾」,一般認為「王」即周昭王,時間可繫於昭王十七年;靜方鼎銘文則記昭王命「靜」「司在曾、鄂師」。隨州葉家山已發現當時的曾侯墓地,而在距葉家山直線距離僅23公里的隨州羊子山附近則發現有噩(鄂國)銅器,兩國毗鄰而隔溳水相望;由此可知西周昭王時期周王室亦稱其為「曾」,這一名號同樣得到周王室的認同。
從曾國銅器的出土地點看,其分布多在隨棗走廊,北及河南新野,南到安陸與京山。發掘葉家山墓地的黃鳳春認為,西周早期曾國的範圍應僅局限於隨州的㵐水流域,隨著鄂國被周消滅才迅速擴展至漢水以北及南陽盆地一帶。棗陽郭家廟墓地的發掘則使方勤認為兩周之際曾國的政治中心可能已轉移到隨棗走廊西端,黃鳳春則主張曾國政治中心始終在隨州地區、郭家廟與蘇家壟可能是同一曾侯不同之子的封地。據張昌平研究,春秋中期曾國已退出漳河、滾河一帶而局限於溳水中上游,可見其疆土的收縮。至戰國時期,擂鼓墩一帶已形成曾國貴族墓地,但迄今未在附近發現與之配套的大型聚落,研究者推測當時曾國的都邑仍在義地崗一帶。此外,據楚王酓章鎛鐘銘文,戰國初期曾侯的宗廟祭器被「奠之於西陽」,故亦有學者主張其時國都在西陽而不在隨。
歷史
西周
曾侯輿編鐘(春秋晚期)銘文追述先祖之事,一種釋讀為:「唯王正月吉日甲午,曾侯輿曰:伯括上帝,佐佑文武。達殷之命,撫定天下。王遣命南公,營宅汭土。君庇淮夷,臨有江夏」。經學者研究,曾公求編鐘所見「高祖」、「皇祖」、「伯括」、「南公」為同一人。研究者據此理解為:曾的始封國君是伯括(即西周初年重臣南宮适),受封「南公」而到南方營建國土。葉家山墓地所出曾侯犺簋銘文「犺作烈考南公寶尊彝」,因「考」為對逝去父輩的稱謂,被用以說明曾侯犺為南宮适之後。惟關於「南公」的具體所指,王恩田另主張曾侯輿編鐘「王遣命南公」之「王」為周康王、「南公」為南宮适之孫盂。
西周早期,曾國作為周王朝的嫡系勢力,承擔著鎮撫淮夷及保持南方「金道錫行」暢通的責任。在目前所發現的西周早期諸侯墓葬中,以南公之子曾侯犺的墓規格最高,可反映曾國在西周早期的重要地位。
昭王南征
據銅器銘文的勾稽,昭王時期曾致力於經營東土、南土,對南土的經營則有伐楚、伐虎方、南巡等舉動。曾公求編鐘銘文所謂「昭王南行,舍命于曾。咸成我事,佐佑有周。賜之用鉞,用征南方」,記昭王曾「舍命于曾」,此事不見於傳世文獻,但可與中甗、靜方鼎銘文相參證。
這一系列軍事行動以昭王「南征而不復」告終,周人「喪六師於漢」而元氣大傷。陳民鎮指出,從昭王時期的銅器銘文看,從伐楚到伐虎方以及為昭王南巡所做的準備可謂緊鑼密鼓,但在昭王親臨南土之後,稱頌昭王功烈的記錄便戛然而止,這一挫敗難以進入銅器銘文以及其他當時的文本,乃至於後人對此事件的細節知之甚少;當管仲以「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質問楚人時,楚人得以坦然回答「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
在昭王南征失利之後,江漢地區的周人勢力萎縮,隨州的曾國文化遺存亦出現斷層:葉家山墓地不見昭王後期以來的大墓,亦未見昭王南行時「賜之用鉞」的那位曾侯之墓。陳民鎮因而認為,銅器銘文的特點是歌功頌德、彰顯功烈,對於失敗則往往選擇緘默甚至刻意粉飾——南宮伐虎方因取得勝利而進入大事紀年,曾人輔佐昭王南征因是榮耀時刻而進入曾公求編鐘銘文,至於昭王南征的後續則成為歷史記載的真空地帶。
春秋
在楚國成為霸主之前,隨(曾)為漢水東岸各國之首。《左傳》中有關隨國的記載共八處,全部與楚國相關:
- 桓公六年(前706年),楚武王侵隨,使薳章求成,隨臣少師與賢臣季梁有輕楚、備楚之爭;其後「隨侯懼而脩政,楚不敢伐」。
- 桓公八年(前704年),楚武王於沈鹿會合諸侯,黃國與隨國未至,楚以此為由再度伐隨;隨侯不理會季梁的建議冒然出擊,敗於速杞。
- 桓公十一年(前701年),鄖國屯兵蒲騷,準備聯合隨、絞、州、蓼四國討伐楚國,然援軍未至而鄖已敗。
- 莊公四年(前690年),楚武王再度伐隨而卒於途中,楚軍秘不發喪,莫敖屈重以楚王的名義與隨侯盟會。
- 僖公二十年(前640年),隨率漢東諸侯叛楚,楚伐隨而隨再次戰敗求和。
- 昭公十七年(前525年),吳伐楚,楚初戰告捷並繳獲吳國乘舟餘皇,派隨人守之。
- 定公四年(前506年),吳師入郢,楚昭王奔隨,隨國拒絕交出昭王。
- 哀公元年(前494年),楚率隨、陳、許國伐蔡。
《國語·鄭語》亦有「當成周者,南有荊蠻、申、呂、應、鄧、陳、蔡、隨、唐」之語;《史記·楚世家》另記兩事:前706年隨國迫於楚國壓力向周王室請求加楚王以尊號而遭拒,前671年在隨國的幫助下楚成王成功取得「王」的稱號。
至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年),晉人已謂「漢陽諸姬,楚實盡之」。隨(曾)遂淪為楚國的附庸,其君主世代存續,但不再被中原諸侯視為有資格參與盟會的獨立諸侯國。曾侯輿編鐘銘文對此僅以「周室之既卑,吾用燮就楚」一筆帶過。
曾國銅器銘文中一再出現收復疆土的記錄,如曾公求編鐘「福祿日至,復我土疆」、曾侯輿編鐘「余申固楚成,改復曾疆」及「畏天之命,定均曾土」。「申固」猶言鞏固,「成」指和解,後者亦頻繁出現於《左傳》有關曾楚交涉的記錄中。陳民鎮認為,正是楚、曾達成默契——楚國不徹底消滅曾國,曾國則心甘情願追隨楚國——曾國才得以恢復疆土;與楚作戰的失利、疆土的失去可以選擇性遺忘,而收復疆土則值得大書特書。
庇護楚昭王
前506年,吳軍在孫武、伍子胥指揮下攻破楚都郢,楚昭王奔隨。吳人尾追而來,要求隨君交出楚王並允以漢水以東土地為交換;時昭王躲在隨國公宮以北、吳軍進抵公宮以南,隨君不顧威脅利誘,答以「以隨之辟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於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拒絕交出楚王,使楚贏得時間。
曾侯輿編鐘銘文以曾人立場記載此役:「吳恃有眾庶行亂,西征南伐,乃加于楚。荊邦既殘,而天命將虞。有嚴曾侯,業業厥聲。親敷武功,楚命是靖。復定楚王,曾侯之靈。」陳民鎮指出,銘文中曾人頗以匡扶楚王自豪,並從支持楚國的立場斥吳人為「行亂」;雖然清華簡《繫年》記載了楚國之敗,但楚國的青銅銘文出於自身立場,就目前材料看並未對此予以記錄,此一事件中轉而由楚國扮演「緘默的失敗者」。
前494年,《春秋經》記「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隨雖為楚之屬國而楚仍尊之為侯;此載被杜預等注釋者理解為楚報答隨之功。
戰國
前433年,楚惠王為曾侯乙鑄贈鎛鐘,銘文云「隹王五十又六祀,返自西陽,楚王酓(熊)章,乍(作)曾侯乙宗彝,奠之於西陽,其永持用享」;此鎛葬於曾侯乙墓內並懸於鐘架顯著位置,為懸挂它還將原懸於此處的最大一件甬鐘擠掉而未下葬。在中國考古發掘中,一國君主為他國君主鑄造宗彝目前僅此一例。
關於曾國的終局,此前有學者依據早期考古發現主張曾為楚所滅,重要依據是隨州擂鼓墩曾侯乙陵園出現了楚國墓葬。方勤通過對文獻與最新考古資料的研究指出:曾侯乙陵園出現的楚國墓葬並沒有直接打破曾國國君墓,很可能是曾國陵園的附屬墓;加之這一時期曾楚關係已進入融合狀態,據此推斷曾國國都被楚國占領的觀點很難成立。此外,文峰塔墓地出土有「曾侯丙」銘文銅缶的M18是目前考古所見最晚一代曾侯墓,經考證曾侯丙年代為戰國中期、晚於曾侯乙,說明曾國至少到曾侯丙時仍保持著諸侯國地位,並非在曾侯乙時即被楚所滅。方勤認為,曾國最後的去向應是在秦統一的大背景下,隨著秦占楚地而與楚國一併遷移。
曾隨之謎
問題的提出
1978年曾侯乙墓出土數以百計有曾侯銘文(曾侯𠳿、曾侯𨔵、曾侯乙)的銅器及六千餘字竹簡,將由來已久的曾國歷史與地望討論推向新的高潮,並引發曾、隨關係的激烈爭論。其癥結在於:「曾」只見出土文物而歷史文獻未著一字;「隨」僅在傳世文獻中有記載而鮮少發現實物遺存;然而在史書明確記載的隨國疆域內,卻屢屢發掘出曾國的墓葬。
春秋時代的晉國亦有一地名「隨」,即《左傳》隱公五年所記「翼侯奔隨」,其地在今山西省汾河流域,後為晉國名臣士會封地,故《左傳》文公十三年稱士會為隨會。童書業指出,汾河流域的隨、鄂、唐、沈、黃等古國,在江漢流域附近都有同名國。
主要學說
1978年夏,發掘尚在進行時,武漢大學歷史系教授石泉即於6月10日向考古隊員作《古代曾國——隨國地望初探》學術報告,首先提出「曾、隨為同一國家」的見解,理由是考古材料中的曾國與文獻記載中的隨國時限一致、地望重合、族姓相同,而現有曾器銘文與有關隨國的史料中又未見二者名稱並存。同年10月4日,李學勤於《光明日報》發表《曾國之謎》,在公開報刊上首倡此說,並舉出當時諸侯國有兩個國名之例(如呂國又稱甫、州國又稱淳于),推測漢東地區的曾國很有可能就是文獻裡的隨國。此後方酉生、徐少華、舒之梅、劉彬徽等相繼支持,1989年湖北省博物館編撰的考古報告《曾侯乙墓》亦明確表示傾向此說。
反對與另立之說主要有四類:
- 曾、隨不可混同:李瑾、曾昭岷認為春秋時代漢東淮西諸國銅器未見者尚多(如申、弦、道、柏、唐等),未必這些國家全都有兩個名稱而且還是以別國之名為名;並認為擂鼓墩一號墓年代並非春秋戰國之際,此墓只能是楚國貴族之墓。
- 曾、隨並存:楊寬、錢林書從國君墓葬不必在國都、戰國初年隨已不可能是有強大實力的獨立諸侯國、以及所有出土曾器一律稱「曾」而所有文獻一律稱「隨」等三方面立論,認為二者不可能是一國兩名;曹錦炎則據隨仲嬭加鼎主張曾、隨為二國,高成林、杜勇等有相關討論與質疑;張昌平亦曾主張曾、隨並存於隨州。
- 隨滅曾:于豪亮認為「曾侯就是隨侯,是隨滅曾後改稱為曾之故」,並以《史記·韓世家》韓滅鄭後徙都於鄭而改號曰鄭為比。
- 曾滅隨:顧鐵符認為可能是在以楚國為後台的情況下唆使曾氏進入隨國進行顛覆而取得成功,把姬姓的隨國一變而成為曾氏的隨國。此外徐楊傑持早期曾國已被楚所滅、楚滅隨後又在隨地分封一個曾國之說。
新出材料和基本解決
出土文獻中提及「隨」者,計有:1994年新蔡葛陵楚墓竹簡「鄭憲習之以隋(隨)侯之……」,陳偉據此認為一國二名之說值得重新考慮;2009年曾侯輿編鐘記吳師入郢後曾侯「復定楚王」;2011年曹錦炎披露的隨仲嬭加鼎「楚王媵隨仲嬭加食繁」,為首次在銅器中發現「隨」的國名;2011年公布的清華簡《繫年》第十五章記「昭王歸隨」;2013年報導的隨州文峰塔M21「隨大司馬嘉有之行戈」;2019年曾侯寶夫人嬭加墓所出銅缶稱「隨仲嬭加」;2019年曾公求夫人漁嬭墓所出「唐侯制隨侯自行鼎」,表明唐人亦稱曾國為「隨」。
文峰塔M21所出銅戈長21厘米、寬10厘米,表面有清晰的九字銘文,是考古發掘首次發現標識「隨」的銘文。發掘領隊黃鳳春認為此戈「首次出土隨國銅器,糾正了古隨國轄境內不出隨國銅器的誤解,對探討『曾隨之謎』有重大學術價值」;但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教授羅運環當時認為,僅憑這把戈仍無法搞清曾、隨究竟是一國兩名還是兩個國家。此戈引發兩派續論:杜勇據以主張曾、隨為不同國家,黃錦前等則延續一國之說。張昌平認為該戈是春秋中期楚系戈的典型器形,暗示其可能為外來性質,但陳民鎮指出同一墓地所出曾大攻尹戈形制與之相同,春秋中期曾國器物楚化屬正常現象;同一墓地亦出土「曾大司馬國之行鼎」、「曾大司馬伯國之行簠」等器可與之比照。
爭論的基本解決有賴2019年棗樹林墓地的發掘。M169出土的嬭加編鐘指明嬭加為曾侯寶夫人,而該墓所出銅缶與傳世嬭加鼎皆有「楚王媵隨仲嬭加」銘文;「隨仲嬭加」的「隨」為夫家之氏、「仲」為嬭加的排行,可知嬭加所嫁對象的氏為「隨」,既然其夫君為曾侯寶,則曾國即隨國的觀點可得進一步確認。同時期的M191又同時出現曾、隨兩個國名,長達一世紀的爭論至此基本解決。
「隨」為都邑名
陳民鎮統計,除隨大司馬戈以外,其他稱「隨」的器物或文獻均非直接來自曾國,而是來自楚、唐等周邊邦國;曾人或許偶爾自稱為「隨」,但「曾」無疑是更正式、更普遍的名號。吳良寶亦指出,「隨侯」是楚國等國對曾國國君的稱呼(它稱),「曾」則是曾隨人的自稱。
關於一國二名的原因,何浩認為曾為國名、隨為曾都,因而稱其國為隨;董珊有類似意見,認為國都名「隨」逐漸取代舊國名「曾」,故傳世文獻只見後起的新國名「隨」,舊名「曾」則隨曾國的衰亡而湮沒不顯。考慮到韓遷都於鄭後又稱「鄭」、魏國遷都大梁又稱「梁」、趙國都於邯鄲又稱「邯鄲」,此說可能性頗大。黃聖松對此有進一步分析:「『國都名』為代稱時,僅見『他稱』而不見『自稱』……以『國都名』代稱某國,有縮限一國疆域,僅指國都一邑,有降低該國為都邑層級之意,具有抑制及輕視的意涵」。蔡靖泉則認為西周史官為顯周室封建的正統而不書其商代已有的舊國名「曾」、只寫周代才有的新都名「隨」,東周史家因承其傳統;惟陳民鎮指出並無確據表明商代隨棗走廊曾存在一個舊的曾國,趙慶淼考證卜辭中的「曾」或在東土。
陳民鎮總結認為,「曾隨之謎」或者南土之曾在傳世文獻中「消失」,當主要是由史料記錄者的不同立場所造就;由於傳世文獻中關於隨國的記錄基本與楚國有關,且楚人常稱曾國為「隨」,相關史料源自楚國的可能性相當大。
記憶重構
春秋時期的曾公求編鐘(M190:35,春秋中期,年代約在前646年前後)、嬭加編鐘(M169,春秋中期)、曾侯輿編鐘(M1,春秋晚期)諸器銘文,對復原曾國歷史最為關鍵,其記錄者立場一致、敘事無明顯衝突,反映當時曾國公室內部已形成較統一的先祖記憶。惟陳民鎮指出,這些追述實際上是重構的過程。
敘述模式的承襲新變
西周銘文中的「高祖」、「皇祖」多見於作器緣由,即祭典中對先祖的享孝,其時代、事蹟如何並不重要;但出於銘文紀功的特點,史牆盤、禹鼎、逨盤等已出現敘史傾向,注重提煉每位先祖最重要的事蹟,形成「人(某先祖)—時(某王)—事(功績)」的敘述方式。曾公求編鐘銘文中「伯括—文王、武王—佐佑文武」、「某曾侯—昭王—用征南方」的表述,即上承西周銘文。
春秋時期則注入新的內涵,突出表現在從敬孝先祖向宣揚身世的轉變、從敬孝近祖向稱頌遠祖的轉變。晉公盆強調皇祖「受大命」,秦公簋強調皇祖「受天命,鼏宅禹績」,叔夷鐘稱高祖「溥受天命」、「處禹之緒」,而嬭加編鐘則謂「伯括受命,帥禹之緒」;在西周時期,「受命」僅用於文王、武王,春秋時期則為各諸侯國所借用,各國標榜自身「受命」意在接續周人的天命,強調居於「禹跡」則意在宣示自身疆土的合法性。
擬古錯位
通過文獻比對,曾公求編鐘與曾侯輿編鐘銘文的措辭與西周中期以來的材料存在較大交集,可分四類:主要見於西周中晚期銘文者(如「達殷」、「仇匹」、「征淮夷」);出現於西周中晚期而春秋仍被沿用者(如「丕顯」、「左右/佐佑」);見於源自西周的傳世文獻者;以及主要見於春秋戰國銘文者(如地名「繁陽」)。陳民鎮舉出若干關鍵例證:
- 「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上帝,聿懷多福」與《詩經·大雅·大明》「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連續三小句高度一致,已不能以套語解釋,銘文當承襲自《大明》或類似文本。
- 「賜之用鉞,用征南方」與虢季子白盤「賜用鉞,用征蠻方」、「征討淮夷,至于繁陽」與曾伯𨯬盨「克剔淮夷,抑變繁陽」皆為連續兩小句高度一致,可見因襲借鑒的痕跡。
- 「王客我于康宮,冘尹氏命皇祖」沿襲自西周中晚期的冊命銘文,而南公的時代尚無「康宮」;陳民鎮認為銘文編纂者將本應讀作「格」、訓至的「客」理解為「使……為客」並增益「我」字,遂造成不合冊命銘文辭例的情況,而其中一件「尹氏」之「尹」漏鑄,亦當是由於對西周官制不甚熟悉。韓巍認同此說,並指出「尹氏」作為西周朝廷史官之長直到恭懿時期的永盂銘文才首次出現;他強調,無論是相信該銘足以挑戰「康宮說」,還是認為曾國始封晚至昭王時期,都是因為過於相信古人歷史記憶的「真實性」而忽視了其中「合理化虛構」的成分。黃庭頎亦指出該銘存在擬古傾向。
- 「討征淮夷」、「君庇淮夷」皆不符西周早期形勢,彼時淮夷尚未對周王朝構成重要威脅,且「淮夷」一詞在銘文中的出現要晚至周穆王以後,曾國與淮夷的互動主要體現在春秋早期。
- 「繁陽」除見於曾伯𨯬盨外,又見於晉姜鼎、戎生編鐘及繁陽之金劍;繁陽作為銅礦產地在春秋戰國時期受到重視,其作為戰略或資源要地的地位在已知西周銘文中並未得到體現。
陳民鎮因而認為,曾公求編鐘等銘文對先祖事蹟的追述並非來自西周早期的當時記錄;春秋時期的銘文編纂者由於缺乏原始史料,套用、改造、拼湊了西周中晚期甚至春秋時期的銘文格式與用語,從而混入了一些不符合史實的內容要素,銘文所呈現的歷史記憶錯位現象由此可得合理解釋。
族源追述
春秋時期的先世敘述除直接稱述「高祖某某」、「皇祖某某」外,尚有「某某之孫,某某之子」的形式,後者顯然是春秋時期的新風氣,不但見於南方的吳、越、徐、楚、曾、鍾離等國,亦見於北方的齊、魯、晉、宋、鄭、邾、郳等國;曾國器物中曾大攻尹戈即有「穆侯之子,西宮之孫,曾大攻尹季怡之用」的銘文。
嬭加編鐘銘文有「余文王之孫子,穆之元子。之邦于曾,余非敢作恥。楚既為式,吾仇匹配」等語。發掘者認為「文王」指周文王、「穆」指晉穆侯,吳冬明、陳斯鵬等從此說;但亦有學者認為「文王」指楚文王、「穆」指楚穆王。陳民鎮贊同首段敘述主體為嬭加的意見,主張「文王」當指楚文王,因此這段記述並不能據以說明曾國公室的族源。
曾侯輿編鐘(M1:3)銘文則有曾侯自稱「余稷之玄孫」,即后稷之後裔;「玄孫」泛指遠孫。與較早的曾公求編鐘相比,曾國公室對先祖的追溯逐步提前,即從伯括到周文王再到后稷。陳民鎮認為,曾人稱自己為「周王孫」、「稷之玄孫」,頗以出身正統為傲,銘文在建國敘事中強調曾國與周王朝的密切聯繫顯然有其現實目的:意在強調曾國在創立周王朝、藩屏周室以及昭王南行過程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即便在前640年之後曾國徹底淪為楚國附庸而開始強調「楚既為式,吾仇匹之」、「佐佑楚王」,仍不忘祖先「佐佑文武」的偉績。他同時援引李零的看法指出,春秋時人對先祖的稱述雖標準不一、多有現實目的,甚至有誇大歪曲之處,但仍有一定的事實基礎,世系的言說「在古代很嚴肅,它有追溯極限,但不是隨意虛構」。
考古發現
葉家山墓地(西周早期)
2010年底隨州開發區淅河鎮蔣寨村村民平整土地時發現一批青銅器,2011年經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發掘確認為葉家山墓地。墓地長150米、寬100米,第一期共發現墓葬65座和1座馬坑,出土各類文物739件套(含青銅器325件),銘文總字量達398個,其中65號墓所出青銅鼎有「曾侯諫作寶彝」等銘文,時代比曾侯乙早五百餘年。墓地並出土有隨葬的銅錠。墓地中可能為曾侯的大墓有M111、M65、M28三座,其中M111規模最大,出有鑄刻「曾侯犺」以及「犺作烈考南公寶尊彝」銘文的青銅器。關於三墓的先後,學者判斷截然相反;張天宇主張M111為南公之子曾侯犺之墓(康王前期)、M28為曾侯犺之子曾侯諫之墓(康王後期至昭王前期)、M65墓主為曾侯諫早逝的兒子,陳民鎮認同此說。
郭家廟墓地(春秋早期)
棗陽郭家廟墓地曹門灣墓區發現長達32.7米、葬車28輛的陪葬車坑,為春秋早期諸侯國中最大的車坑。該墓地並出土一件曾侯為某位嫁到曾國的芈姓楚國女子所作之鼎,表明曾、楚早期即存在通婚關係。
蘇家壟遺址
1966年京山蘇家壟所出九鼎七簋是最早發現的曾國諸侯一級墓葬器物,也是首次考古發現文獻記載的「九列鼎」。遺址亦發現大面積與墓地同期的冶煉遺存。
義地崗(文峰塔)墓群
1979年義地崗季氏梁春秋墓出土季怡二戈,銘文分別為「穆侯之子,西宮之孫,曾大攻(工)尹季怡之用」與「周王孫季怡孔臧元武元用戈」。2009年文峰塔清理的春秋末期墓葬(M1)出土一組編鐘,其中一件通高112.6厘米、重142.7公斤,鑄有169字長銘,據銘文推斷墓主為曾侯輿。2012年起發掘的墓群共清理65座墓葬,出土青銅、陶、玉等各類文物1000餘件(青銅器過半),其中21號墓出土前述「隨大司馬」戈,其年代比曾侯乙墓約晚100年;M4所出甬鐘有「左右楚王」之語;M18出土有「曾侯丙」銘文銅缶,為目前考古所見最晚一代曾侯墓。
棗樹林墓地
2019年公布的棗樹林墓地發掘中,M190出土曾公求編鐘,M169出土嬭加編鐘並確認嬭加為曾侯寶夫人,M191則同時出現曾、隨兩個國名;曾公求夫人漁嬭墓另出「唐侯制隨侯自行鼎」。
擂鼓墩古墓群
擂鼓墩墓地位於隨州㵐水以西。1978年發掘的曾侯乙墓為戰國早期諸侯墓,墓坑面積220平方米,出土隨葬器物15404件。1981年7月在距曾侯乙墓僅百米之遙發現的擂鼓墩二號墓規模較大,出土保存完好的36件編鐘與12件編磬及一組九鼎八簋青銅禮器;經專家鑑定,其編鐘與曾侯乙編鐘為同一體系、音色音律相通,被稱為曾侯乙編鐘的「姊妹鐘」,有學者推測其可能為曾侯乙夫人墓。各墓年代集中於公元前五至四世紀,構成一處曾國貴族墓地。
制度文化
禮制
曾侯乙墓採用以九鼎八簋為中心的銅禮器配置形式,係對周禮制的繼承,其器形和紋飾亦更多體現中原文化特徵。就樂懸而言,該墓編鐘呈曲尺形靠槨室西面、南面懸挂,編磬上下兩層共32塊靠北面懸挂,正合《周禮·春官·小胥》所載諸侯「軒懸」(三面,其形曲)之制;舒之梅、王紀潮據此認為,若曾侯在鼎制上有僭越,其樂懸也會相應更動為宮懸之制。主棺內外兩重亦合《禮記·檀弓上》鄭玄注「諸侯再重」之制。
職官
曾侯乙墓竹簡(遣策)所記職官,反映出曾、楚關係的密切。陳穎飛統計,簡中楚職官名共55項,另有疑似楚官4項,加上紀年簡的「莫敖」與小結簡的「工佐」共61項;而馭車者所帶的宮廄尹、宮廄令、中獸令、新官令、右令、左令、連敖,以及以「某之駟」、「某之馬」形式出現的掌馬者,則屬曾國職官,合計17項,職掌多與馬匹或製造有關。她因而推斷這份「入車籍」所記為曾國以外他者賵贈助葬的車馬,車主、馬主為楚國職官,而馭車與管馬者為曾國職官。至於曾國官名多與楚同,學界有「曾國採用楚國官制」與「曾、楚官名皆襲自殷周」兩解;義地崗季怡戈物主官居曾國「大工尹」而自稱「周王孫」,被用以支持後說。
銅礦資源與青銅鑄造
隨棗走廊自西周以來即為銅、錫、鉛長距離流通的樞紐。鉛同位素與微量元素分析顯示,葉家山青銅器的銅料多來自銅綠山礦,其數據與王畿北窯、石鼓山乃至晉國天馬-曲村、燕國琉璃河等地部分重疊,說明南方礦料進入了跨區域的交換網絡。曾伯克父簠銘所稱「金道錫行」即指曾國保障金屬運輸的作為,其影響一度及於繁陽。
曾侯乙墓出土青銅器(含編鐘、鐘磬架構件、建鼓座、禮器用器、兵器、車馬器與墓主外棺框架)共6239件、總重量10498.6公斤。其工藝綜合運用組合陶範浑鑄、分段鑄接(「包鑄法」)、銅焊與鑞焊、榫卯組裝、紅銅紋飾「鑄鑲法」及失蠟法等技藝。就尊盤而言,兩器器身皆有預鑄後焊接的小龍,口沿一帶以緊密交纏的蟠曲條帶構成鏤空裝飾;鏤空與器身之間既無焊痕也無範縫,器表留有似因蠟模熔失而生的皺褶,因而多數研究者認為這些鏤空係以失蠟法鑄成,並視之為中國青銅時代失蠟法現存最晚的例證。研究者同時強調,曾國工匠對預鑄與焊接技術的長期運用與改良,是這類作品出現的技術基礎。楚式升鼎已進入曾侯輿與曾侯乙墓的青銅器組合,蓮瓣蓋鈕、波曲紋等母題亦在曾、楚貴族墓中沿用至公元前五世紀,反映曾、楚器類的相互滲透。
漆器、玉器
以曾侯乙墓內棺與一件彩繪漆瑟為對象的科學檢測顯示,曾國漆工具有多層結構:內棺漆膜可辨識者達十層以上,最上層為紅漆而其下為黃色或深棕色的漆灰底層。顏料與黏合劑的組合為:紅色為硃砂調漆、黑色為炭黑調漆、黃色則為副雄黃調明膠;漆液中另添加了蛋類與植物油。研究者指出,桐油常被加入漆中以稀釋並減少用量,蛋則可加速乾燥並提升保護性能與使用壽命;硃砂與炭黑調漆後仍能保持紅、黑,而黃色砷硫礦物調漆後會轉為褐色,故須改調明膠,惟明膠與漆的結合較差而使黃彩易於脫落,這可能是早期黃彩漆器罕見的原因之一。
對曾侯乙墓319件玉器所作的無損檢測顯示,其材質可分六類:透閃石264件、大理岩43件、雲母8件、石英岩1件、螢石1件、水晶2件,透閃石質玉佔全部檢測樣品的82.8%。墓主主棺內幾乎全部為透閃石質玉器,而陪葬棺所出玉器在數量、材質及製作水平上均遜於主棺,研究者因而認為當時已按墓主身份的尊貴程度選料製作玉器。部分玉器留有戈壁料表面的風化坑或褐色風化皮,研究者推測甘肅河西走廊的古玉礦(如馬鬃山徑保爾、寒窯子與旱峽玉礦遺址)可能是其透閃石質玉料的來源之一;曾侯乙墓屬戰國早期,恰處於中國玉料來源由多元走向以西北為主的一體化進程之間。
樂律、竹簡
曾侯乙編鐘鐘磬銘文所見律名涉及曾、楚、周、晉、齊、申諸國或地區,其樂律體系被認為是在繼承周律基礎上吸收楚律之長而創立。曾侯乙墓所出240枚竹簡是中國考古發現年代最早的遣策實物;有專家分析認為,以一份隨葬「目錄」彰顯墓主身份的做法與湖北已發現的楚墓不完全相同,反映曾國具有自身獨特的文化屬性。
曾楚關係
曾國銅器出土地帶既是曾國心腹區域,又恰是江漢平原通往中原的要衝、楚國問鼎中原的必經之地,注定了曾、楚在此的頻繁交往。從歷史脈絡看,楚國自楚武王時代起壓迫漢水以東諸國,曾國曾多次率小國聯盟抗楚而終告失敗,至春秋晚期臣服於楚,卻未如唐、鄖等國遭滅,反而保有名義上的君位直至戰國中期。研究者認為其存續的關鍵在於兩度庇護楚王:熊惲(楚成王)曾奔曾並藉其力即位,前506年吳師入郢時曾國又接納出奔的楚王並助其復國,楚惠王遂於前433年贈曾侯乙一套鐘、鎛;楚國也可能因此在金屬資源上對曾國多所給予,這與曾侯乙墓及曾侯丙墓出土大量青銅器的情況相符。
文峰塔M4所出一件甬鐘有「左右楚王」之語,表明在楚國強大軍事攻勢下曾國不得不「左右楚王」、附庸於楚;方勤指出,曾國臣服於楚之後其諸侯國地位並未被拿掉,雙方達成盟友關係,楚國強大後滅過很多國家而獨保留曾國地位,當與曾侯的先輩曾經救楚王有關。2012年文峰塔所出編鐘另有「左右楚王,弗討是許」之銘,記曾國輔佐楚王而楚王許諾不加征討。曾侯輿鐘「周室之既卑,吾用燮就楚」、「復定楚王,曾侯之靈」等語,亦被用以說明曾國在周室衰微後改奉楚王、兩國具有從屬關係。有論者以「楚國八百年,曾國七百年」概括二者的關係。
方勤並認為,從「左右文武」到「左右楚王」既是曾國的發展歷史,也暗示曾國文化從周王朝代表的中原文化來到南方,逐步與楚地文化交鋒融合,最終成為楚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吳冬明則從網絡的角度重估曾國,認為它並非附屬於周中心的邊緣封國,而在治理整合、資源利用與物質文化發展上自有主張:政治上藉婚姻與盟誓整合人群並結成聯盟,經濟上憑藉地處要衝掌握關鍵節點並調節物資與技術知識的流通,文化上既推廣貴族青銅文化與意識形態符號,也加以改造而發展出新的技術、風格與身份表述。
君主
下表僅列見於出土銘文或考古報告、並經研究者指認的曾國君主。各家排序與部分歸屬尚有異說,此表並非完整世系。
| 君主 | 私名或稱謂 | 大致年代 | 主要出土依據 | 說明 |
|---|---|---|---|---|
| 曾侯犺 | 犺(一釋𤿉) | 西周早期 | 葉家山M111:「曾侯犺」、「犺作烈考南公寶尊彝」 | 銘文稱「南公」為「考」,故被視為南公之子;張天宇繫於康王前期,並主張其為曾侯諫之父 |
| 曾侯谏 | 諫 | 西周早期 | 葉家山M65(或M28)曾侯谏鼎:「曾侯諫作寶彝」 | 舊多列為最早一代曾侯;張天宇改繫於康王後期至昭王前期 |
| 曾侯(斗子) | 斗子 | 約周康王時期 | —— | 黃鳳春列入曾侯世系 |
| 曾桓侯 | 桓侯 | 兩周之際 | 郭家廟GM21;曾公求編鐘「至于桓莊」 | 曾庄侯的前一代曾侯 |
| 曾侯絴白 | 絴白,謚庄侯 | 西周東周之際 | 棗陽郭家廟 | |
| 曾穆侯 | 謚穆侯 | 春秋早期 | 周王孙季怡戈:「穆侯之子,西宮之孫」 | 見於曾大工尹季怡戈銘,為季怡之先君 |
| 曾侯巳 | 巳 | 春秋早期 | —— | |
| 曾侯戊阝 | 戊阝 | 春秋早期 | —— | |
| 曾公求 | 求(一釋𨯬) | 春秋中期,約前646年 | 棗樹林M190:曾公求(𨯬)編鐘 | 銘文追述高祖伯括、皇祖南公及昭王南行「舍命于曾」;夫人為漁嬭 |
| 曾侯宝 | 寶,又稱龔公 | 春秋中期 | 棗樹林M169(夫人嬭加墓)嬭加編鐘、銅缶 | 夫人嬭(羋)加為楚王之女,緊承曾公求 |
| 曾侯得 | 得 | 春秋中期 | 曾侯得編鐘 | |
| 曾侯越 | 越 | 春秋 | —— | 見於已辨識的十三位帶私名曾侯之列 |
| 曾侯輿 | 輿(一作䑂、𨘕、與) | 春秋晚期 | 文峰塔M1:曾侯輿編鐘(169字長銘) | 銘文記吳師入郢、「復定楚王」及「余稷之玄孫」 |
| 曾侯乙 | 乙 | 戰國早期,下葬於前433年或稍晚 | 曾侯乙墓(擂鼓墩M1) | 墓出楚惠王所贈鎛鐘 |
| 曾侯𣅔 | 昃(金文作𣅔,從日從夨) | 戰國早期 | 曾侯昃戈;曾侯𣅔簋 | 徐少華據此戈考訂其年代及相關曾侯世系 |
| 曾侯丙 | 丙 | 戰國中期 | 文峰塔M18:曾侯丙方缶 | 目前考古所見最晚一代曾侯;黃鳳春推測可能為曾侯乙之子 |
